真假西湖龍井別只看外包裝
龍井茶以其“色綠、香郁、味甘、形美”的特質,從古至今廣受國人喜愛。龍井茶產地眾多,尤以產于杭州西湖的龍井茶最負盛名。日前,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通報兩起侵害商標權糾紛案,兩茶行在銷售茶葉過程中,隨意使用帶有“西湖龍井”字樣的包裝盒包裝其他品牌龍井茶,均被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權利人起訴侵權。經過法院調解,兩被告茶行與原告達成和解。
今年2月初,慈溪法院接連收到兩份杭州市西湖龍井茶管理協會的訴狀,狀告慈溪城區兩家茶行在銷售茶葉過程中侵犯了“西湖龍井”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專用權,要求兩被告立即停止相關侵權行為,并承擔賠償責任。
原告起訴稱,杭州市西湖龍井茶管理協會是第9129815號“西湖龍井”注冊商標的權利人。根據《“西湖龍井”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》,符合使用條件(包括特定生產地域范圍或者特定產品品質或者特定采摘、加工工藝流程)的經營者可申請使用該商標,且需與協會簽訂相關的合同和使用協議。經過多年努力,“西湖龍井”的品牌價值不斷提升,根據《2020中國茶葉區域公用品牌價值評估報告》顯示,“西湖龍井”商標已具有極高知名度和美譽度,品牌價值達70.76億元。
杭州市西湖龍井茶管理協會認為,兩被告茶行未經許可,在銷售的其他品牌龍井茶茶葉包裝上顯著地使用了“西湖龍井”字樣,侵犯了協會的商標權,給協會造成了經濟損失,應承擔相應責任。
兩被告茶行卻對杭州市西湖龍井茶管理協會的起訴感到委屈,稱自家茶行并沒有擅自使用“西湖龍井”的商標,店里確實有售賣西湖龍井茶,且這些西湖龍井茶茶葉和包裝盒都是通過正規渠道進貨的。因為“西湖龍井”的名頭響亮,一些顧客在店里購買了其他品牌的龍井茶后,希望用“西湖龍井”的包裝盒包裝,以顯得商品更有檔次。
兩茶行認為,既然是顧客主動提出來的,且茶行在使用“西湖龍井”的包裝盒時,并沒有對顧客額外收費,不應該被認定為侵權行為。
在查看了原被告雙方提交的材料后,承辦法官對案情有了大致的了解。經原被告雙方同意,法官組織雙方進行調解。
“地理標志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于某地區,該商品的特定質量、信譽或其他特征,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,具有品質擔保、質量認證的功能。通過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,可以合理、充分地利用與保存自然資源、人文資源和地理遺產,有效保護和促進特色產品、特色行業的發展?!狈ü傧騼杉冶桓娌栊薪忉?,對不是來源于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區的商品使用特定的地理標志,會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和品質產生誤認混淆,這也是一種損害消費者利益、侵犯商標權的行為。
經過承辦法官釋法明理,兩被告與原告達成調解協議,兩被告承諾停止侵害原告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專用權的行為,并分別賠償原告1.3萬元。
慈溪茶葉市場巨大,茶葉經銷商眾多,承辦法官直覺兩家被告茶行的行為可能并非個例,便帶著案件相關資料,走訪了慈溪市茶業文化促進會。
走訪中,承辦法官向促進會有關負責人講述了上述兩起案件,雙方就全市茶葉的銷售情況、銷售過程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風險、企業維權等問題進行了交流和探討。隨后,法院向慈溪市茶業文化促進會發出司法建議,建議促進會發揮職能,加強對茶葉銷售企業的引導,減少茶葉銷售領域的商標侵權行為,保護消費者及商標權人的合法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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